关于开展新疆农业大学第九届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科学精神教育,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新时代青年,西南交通大学与坚永公司于2018年2月共同发起设立立德树人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设立“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面向西部地区及湖北武汉相关高校开展评选。该奖助学金现已开展至第九届。今年,我校首次获得参评资格,现启动新疆农业大学第九届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籍在校(含访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参与评选。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共推荐10名学生,每人每年奖励2万元;
(二)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共推荐15名学生,每人每年奖励1万元;
(三)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共推荐25名学生,各学院推荐名额见《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师生好评;
(二)热爱科技创新,熟悉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申请学生须撰写一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学习心得,学习心得应着重突出学习心得、感悟,而非单纯讲述科学家事迹,字数不少于2000字,参考素材及范文请关注“立德树人中心”公众号;
(三)学习勤奋、品学兼优,2025-2026学年学业成绩(已修课程,含体育课和体测成绩合格,不含素质教育选修课,首次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专业前20%及以内,且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助学金要求学校2026-2027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5-2026学年学业成绩(已修课程,含体育课和体测成绩合格,不含素质教育选修课,首次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及以内;
(四)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与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不重复享受,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和助学金不重复享受;
(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025年9月以来,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且不在处分期。
四、评审程序
评审流程分为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评审、捐赠方评定四个阶段。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20日至9月28日)
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按照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和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要求准备个人申报材料,登录智慧学工系统提交个人申请。
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结合综合考评、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班级评议后,向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由班主任在智慧学工系统中提交评议结果。
(二)学院初审及公示阶段(9月29日至10月13日)
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根据《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分计算规则》(见附件5)组织基础分评定。确定拟推荐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智慧学工系统中提交拟推荐结果。
(三)笔试面试阶段(10月14日-10月25日)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20分,考试主要范围为中国近现代科学家的相关事迹、研究成果、校史等。面试总分40分,围绕个人学习生活及学生本人对中国近现代科学家精神的学习心得展开,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心得文章和现场回答及表现打分。根据《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分计算规则》,按照基础分、笔试分、面试分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四)确定推荐人选名单(10月26日-11月9日)
学校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选经捐赠方审核通过后确定最终获奖助学金人选名单。
五、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一)《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申请表》《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申请表》《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两张表)、学生原创学习心得文章、评审报告等电子版与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同时报送;成绩单、专业成绩排名表(学院教务老师签字盖章)。
(二)《申请表》所有签名必须为手签字。
(三)《申请表》中学生工作情况需提交学校、学院开具的证明(模板见附件6);获奖情况、学术科研情况需要对应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需按《申请表》中罗列顺序排序。
(四)学生所提交的心得文章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5%,否则将取消该生评奖资格。
(五)诚信要求:如个人材料弄虚作假,学习心得文章涉嫌剽窃、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人代笔的、使用AI生成的,一经确认,取消评奖、评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的院级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的评选资格、申报材料、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等评选工作进行审定,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政策宣传
学院要在全院学生中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全体学生都了解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按照评选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申报。
(三)示范引领
学院要利用好奖学金评选的各个环节,加强资助诚信及感恩励志教育,组织评选观摩会、榜样宣讲会等,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对学生的激励作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和公益活动,培育受助学生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审核监督
学院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做好把关工作,确保系统提交信息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信息保持一致,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学院资助工作开展职能监督。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0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均需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1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2793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