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新农大学发〔2021〕17号——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中粮奖学金”“正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10-05点击:58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学校与中粮集团、正大集团的合作方案,现开展2020-2021学年中粮奖学金、正大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含访学)中品学兼优的本专科、研究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参与申报。

二、奖励标准

  中粮奖学金:一等8000元、二等6000元、三等4000元;

正大奖学金:本科生2000元、研究生2500元。专项资助动物科学学院、动物医学学院及经济与贸易学院。

三、名额分配

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班级评议。10月5日—10月9日,班主任召开班会,传达评选通知,组织班级评议小组结合困难认定情况、学生消费情况按照各类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2)进行民主评议。推荐获奖的学生登录新疆农业大学学生管理系统提交个人申请。(http://xgxt.xjau.edu.cn/),班主任登录学工系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评定等级,确认无误后上报学院。

(二)学院初审及公示。10月10日—10月18日,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系统中对各班级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学院会议确定推荐奖助学生名单后要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提交学生处审核。如学生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向学院提出申诉。

(三)学校审核及发放。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推荐资助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次性发放奖金及荣誉证书,择期召开颁奖大会。

五、工作材料

(一)报送学生处材料

以下材料请于10月18日前按奖学金类别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1.《推荐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要求字迹清晰工整,可打印,需要签名的地方请亲笔签字。

2.上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教务公章)、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评审报告(电子版、纸质版)。评审报告要反应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4.会议纪要(电子版、纸质版),须有参会人员的亲笔签字。

(二)学院存档材料:

学院需按照奖助学金名称将材料进行分类装订、存档。存档内容包括:评审报告、会议纪要、汇总表。学生处定期各学院奖助学金存档材料开展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学院要在全体学生中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每一名学生都了解资助政策、工作程序和要求,班主任要按照评选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申报。

(二)学院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学生推荐名单须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生需在学工系统中核对个人工商银行卡号,务必确保卡号正确并与姓名完全相符,如因个人卡号错误造成无法发放,责任自负。

(四)学院加强资助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将资助育人融入日常,鼓励获奖助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和公益活动,推动他人帮助自我成长有效融合培育受助学生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评审工作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造假、违规操作等现象,学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评选期间,如对学院评选结果有异议或疑问请咨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电话:876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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