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正常生活学习,根据《新疆农业大学临时救助管理办法》,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生处审核,对2023年3月家中有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情况的1名学生给予临时救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新疆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老师,电话:0991-8762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