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选聘推免生从事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2019级17名推免辅导员于2021年7月1日服务期满,现就做好2019级推免辅导员服务期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级推免辅导员情况
1.李 超,学号:320193003,服务单位:党办校办
2.李东亚,学号:320192863,服务单位:人事处
3.周 悦,学号:320193002,服务单位:人事处
4.顾 雪,学号:320192737,服务单位:研究生处
5.鲁文蕊,学号:320192866,服务单位:学生处
6.徐 茜,学号:320192794,服务单位:学生处
7.宋光永,学号:320192577,服务单位:学生处
8.王鹏鹰,学号:320192867,服务单位:学生处
9.巴依牙·托列吾汗,学号:320192578,服务单位:林园学院
10.帕丽扎提·帕尔哈提,学号:320192704,服务单位:动医学院
11.刘佳慧,学号:320192736,服务单位:经贸学院
12.李 婕,学号:320192708,服务单位:管理学院
13.刘文静,学号:320192661,服务单位:机电学院
14.迪娜·阿斯哈尔,学号:320192789,服务单位:计算机学院
15.玉苏普江·安外尔,学号:320192662,服务单位:食药学院
16.西尔艾力·吐尔军,学号:320192178,服务单位:化工学院
17.王 鹏,学号:320193000,服务单位:化工学院
二、考核鉴定和复学工作
1.各用人单位对以上17名推免辅导员出具考核鉴定。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教育、管理、服务学生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鉴定。考核鉴定情况装入其档案。6月20日前将考核鉴定表(附件1)交至学生处思政科凯塞尔江。
2.研究生处按管理规定为以上同学办理复学手续,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学习期间享受入学当年录取的研究生同等待遇。
三、其他
1.2021年7月1日后,各用人单位如需继续留用2019级推免辅导员,须按照学校标准,自行承担并全额发放生活补助。
2.如有择业需要,学生工作部为其出具推免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