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加强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新入职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新时代自治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新疆农业大学辅导员培训管理办法》,拟开展2021年新入职辅导员岗前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辅导员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学习,帮助新入职辅导员明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义、形势和任务,提高工作认同感和身份意识;全面认识辅导员工作,了解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掌握辅导员工作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和工作方法,熟悉学生工作基本流程,提高岗位适应能力。
二、培训对象
2021年新入职辅导员(含2021级、2022级推免辅导员及学院自聘辅导员)
三、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
2.个人自学;
3.网络学习。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培训
时间:每周二10:30-13:30
地点:学术报告厅、辅导员研修中心
(二)个人自学
时间:2021年10月19日-12月9日
(三)网络学习
时间:2021年10月12日-12月11日
五、培训内容及安排
(一)集中培训
学习内容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个人自学
内容包括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辅导员队伍建设及相关工作的政策法规;自治区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规定;我校关于学生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辅导员年度人物典型事迹材料。(详见培训材料汇编附件2)
六、培训要求
(一)纪律要求
各学院党委要充分认识辅导员培训的重要意义,原则上不得在集中授课期间以工作为由要求辅导员离开培训。全体新入职辅导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听课,做好学习笔记和自学记录。培训结束后,学习笔记进行检查。
(二)课程准备
学工部各科室要根据培训日程安排,提前做好培训内容准备,做好各专项工作交流沙龙的筹备工作。
(三)学习成果
培训结束后,全体新入职辅导员要结合工作学习实际,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于12月14日交至学生处思政科杜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