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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调整及2021级新生 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1-09-09   

各学院:

为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学校将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调整及2021级新生困难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调整

(一)调整对象

全体在校大二至大四本、专科生

(二)调整时间

917-928

(三)调整流程

1.个人申请。917-20日,需要调整等级的学生如实将家庭情况和调整理由告知班主任,如有佐证材料请一并提交。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申请调整为不困难或降低等级

2.班级推荐。921-23日,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审核需调整学生的申请材料,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开展等级调整工作。班级调整结果由班主任登录学工系统“资助管理模块-困难生等级调整-添加调整学生”功能提交调整等级申请

3.学院调整924-26日,学院困难认定小组参考班级评议的调整等级,综合作出学院调整结果,对班级调整后的等级可以同意,也可以进行调整,由资助工作辅导员进行系统确认,同时将学院调整认定结果在学工系统内公示2天。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928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的认定等级进行复核,并确定学校认定等级。

二、2021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一)认定对象

全体2021本科新

(二)认定时间

925-1011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925-30日,2021级新生登录新疆农业大学学生管理系统(1.优先建议使用电脑端访问师生可通过学校官网主页(http://www.xjau.edu.cn)快速通道进入网上服务大厅,认证后选择进入新学工系统2.手机微信关注新农大小薇,点击·学工下载企业微信),按视频https://mp.weixin.qq.com/s/bgEUDIIJqmTN6P2Y_yGTSQ),激活个人信息并在线如实填写家庭情况,如有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等证明请一并上传图片附件填报完成后,请务必再次登录检查数据,如有数据异常,建议使用电脑激活。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学工系统

2.班级推荐。107-109日,班主任登录学工系统,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在系统中查看本班级学生申请材料,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开展认定工作,确定班级推荐等级。

3.学院认定。1010-1013日,学院困难认定小组参考班级评议等级,综合作出学院认定结果,对班级评议结果可以同意,也可以进行调整,由资助工作辅导员进行系统确认,同时将学院困难认定结果在学工系统内公示2天。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101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各学院的认定等级,并确定学校认定等级。

三、工作要求

(一)重点掌握因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突遇父母亡故或身患重病丧失劳动力等困难家庭学生及时将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并给予最高档资助

(二)学院要提前告知新生困难认定工作,通过主题班会、宿舍走访班级评议、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同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学院将学生的佐证材料按班级整理存档、备案。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线查看和打印《新疆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要全过程参与,负责老生困难等级调整和新生困难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学院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